我市进一步落实措施全力推动企业降本增效
第136期(总第7865期)
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我市根据省州相关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措施,开展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过路过桥费减免、降低电网环节收费等工作,努力推动企业降本增效。
社会保险方面。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有关社会保险费率要求,及时制定调整措施,确保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失业保险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的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原来的1.5%降至0.5%,个人费率保持在0.5%。截止2018年4月30日,全市共有205家参保单位受惠,每年减轻企业成本1669.8万元。工伤保险的参保企业,单位缴费费率再降低0.15%。对全市企业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9%降低至0.5%,截止2018年4月30日,格尔木市共有372家参保单位受惠,共减轻企业成本600余万元;生育保险共有348家参保单位受惠,每年可减轻企业成本812万元。
降低收费方面。积极开展直购电试点,出台一系列文件,明确了直购电试点的原则、适用范围及交易规模。于2016年9月15日对盐湖化工开展直购电试点,为企业提升产量扩大产能创造了优越条件,为打造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全地区直购电交易企业共4家,2016年格尔木地区直购电量2.46亿千瓦时,为客户节约电费成本2944.2万元;2017年直购电量9.51亿千瓦时,为客户节约电费成本7114.26万元。深入实施过路过桥费优惠政策,优惠比例达到50%,惠及2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运输成本。
下一步努力的方向。目前,我市工业发展面临环境和资源要素约束趋紧,部分重点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度缓慢,中小微企业物流外运成本高等突出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市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加强与省、州、市及电力部门的对接工作,有效保障用电需求。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纳入省直供电试点,减少电费支出成本。全面梳理国家、省州出台的政策措施,分类列出清单,找准载体企业,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向上开展深入对接,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