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基利达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转运废机油3000吨/年、废旧铅酸电池1000吨/年项目于2016年在在格尔木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立项,(格经商科信【2016】124号《关于同意建设收集、贮存、转运废机油3000t/a,废旧铅酸电池1000t/a项目的批复》)同意本项目建设。于2016年12月委托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格尔木基利达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收集、贮存、转运废机油3000t/a、废旧铅酸电池1000t/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4月6日通过格尔木市环境保护局对格尔木基利达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收集、贮存、转运废机油3000t/a、废旧铅酸电池1000t/a项目的审批,取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格环发[2017]62号)。
2017年5月开工建设,于2017年6月建设完成,至今各项设施已全部建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各项安全设施在设计、建设的同时,同时计划、同时施工,现均已完工,各项设备安装调试已经完成,具备试生产条件。
于2017年6月20日申请了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6328010010(收集类),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HW08(液态废机油,不包括固态或者半固态含有污泥及其他含有介质,251-001-08、251-005-08、900-199-08、900-200-08、900-201-08、900-203-08、90-204-08、900-205-08、900-209-08、900-211-08、900-212-08、900-214-08、900-216-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49-08)其他废物HW49(废弃包装900-041-49、废弃的铅酸电池、镉镍电池900-044-49)有效期限为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12月19日,因此项目未验收我单位申请了延期有效期为2018年7月9日。
此项目于2018年4月4日在格尔木市环境保护局的支持下进行了验收,验收结论为:项目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制定了环境管理工作制度,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我单位经营许可证即将过期,为不影响我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公司现向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收集类)。
格尔木基利达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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