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通报的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复审结果,格尔木顺利蝉联“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
“国家卫生城市”是我国授予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建设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它既考察城市环保、市容环境卫生等指标,也考察居民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等福祉。自2007年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后,格尔木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巩固提升。走在格尔木的街头,很多市民都因环境的变化而心情舒畅。同时,格尔木大力开展创卫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让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成为真正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格尔木市始终保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机制不变,将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作为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和文明单位评选、奖励的兑现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工作投入,发动全社会力量,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城市卫生综合治理。通过全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格尔木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效显著,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善,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