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格尔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以“四个转变”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狠抓城市改造提升、保障房建设、物业管理等工作,努力让各族群众从城市建设发展中感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加快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群众幸福感。编制完成《2017年农牧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格尔木市城乡房屋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的方案》,并积极配合州审计局完成2016年格尔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全面调查核实了我市城乡房屋总量、分布、户均面积及使用情况等现状,为我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计划等提供数据支撑。截至目前,2017年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信息录入率达100%,并圆满通过2017年省城镇住房保障和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工作目标考核。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适时调整准入条件,实行常态受理,同时降低公租房申请门槛,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和收缴程序,及时收取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收租金,租金收入上缴财政,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要求对竣工入住保障性住房进行房屋面积测绘及确权发证工作;对城镇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住房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服务;全年无因公租房分配及棚改安置房逾期未交付使用等引发上访、信访情况。
加快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提升群众满足感。唐古拉山镇长江源村为我市高原美丽乡村,2017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共5个项目,总投资达1241万元。长江源村彩门建设、特色山寨电力线改造建设、天然气管网建设和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已完成90%。结对帮扶单位共3家,均已签订帮扶协议,落实帮扶资金160万元。已圆满通过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省州级考核验收,并得到考核组的一致肯定。
着力化解房地产库存,提升群众获得感。2017年我市在售项目9个,新建项目3个,续建项目2个,新增固定资产投资4.06亿元,新增建筑面积14.87万平方米,全年完成投资额4.05亿;2017年商品住宅预售套数2267套,预售面积23.98万平方米,非住宅套数1347套,预售面积26.48万平方米,与上年度库存量比较,2017年消化住宅商品房894套,建筑面积9.09万平方米,消化非住宅商品房674套,建筑面积5.69万平方米。
推进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完成星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银河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柴达木监狱周边房屋征收工作。协调国土、房管部门,完善人员信息、面积测绘、税费缴纳等相关资料,完成利民小区、金龙小区、林苑小区、奥体花园、和谐家园五小区回迁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全力整治河滩片区,加快城镇化建设。河滩片区是我省面积最大、贫困人口最集中、遗留问题最复杂、改造难度最大的老城区,我市积极响应省州指示,抽调专业技术人员进驻老城区指挥部,对河滩片区进行全面改造,通过全市上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一线推进,切实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咬定目标、戮力攻坚,“5+2”“白+黑”,3个季度的连续作战,截止目前,河滩片区已拆除1333处各类建(构)筑物,其中改造搬迁1290处院落,拆除违法建设43处,已达到湿地恢复治理条件,基本完成河滩片区改造任务。
大力加强星级物业评定,提升群众舒适度。2017年我市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五个星级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收费改革工作,成立了格尔木市住宅物业服务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物业企业自申、自查、自检的基础上,对全市24家物业企业,42个住宅小区从综合管理服务标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等五大综合服务标准和七个服务方面进行量化认定,推动物业服务的改进和优化。为保障全市居民温暖过冬,积极成立巡查小组,在人员少、无车辆的情况下对全市物业管理小区供暖前期准备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掌握小区供暖基本情况,集中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并及时制定供暖应急预案、建立小区供暖公示制度,要求供暖企业每天对供暖进度实施日报制,扎实做好设备检修、管网巡查、人员组织、费用核算等工作,加强设备检修、维护及加强管网运行监测。对网站上出现的供暖投诉,安排专人及时到现场核实,深入小区锅炉房,动态巡查供暖情况,开展入户测温,并第一时间向居民反馈处理情况,尽最大努力消除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为确保我市业主真正实现安居乐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