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台了老城区改造低矮建筑物政策吗?
作者:李刚    留言时间:2018/7/20 17:48:00
 
来信内容:
  黄河公司江源路13号,整个黄河宾馆后院在整改范围吗?是必须要拆迁吗,我们接到通知是市政府要罚款,所以必须拆迁搬走,但是院里的修理厂也是低矮建筑为什么不拆?还有我们是合同是明年9月底到期,7月3号通知的,7月底就要搬走,请问是市政府要求的吗。如果市政府下达的绝对服从,但是我们的损失谁来承担?
回复情况:
回复时间:2018/7/26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政府未将黄河宾馆后院未纳入拆迁范围内,市住建局未下达任何罚款通知。您所提到的市政府罚款事宜请详细咨询市爱卫办。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07月26日。
 
 
文档一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版权所有 2009-2016 格尔木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青ICP备05001409号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八一东路001号 邮编:816000
电话:0979-8415161   邮箱: email@gem.gov.cn

格公网备 63280102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