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政府召开十四届第5次常务会议

5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主持召开市十届人民政府2017年第5次(总第6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汇报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环保督察作为当前一项政治责任、发展任务,紧盯目标、传导压力、夯实责任,真正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坚持整改工作台账化、整改措施项目化,督促各有关方面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二、会议听取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建立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纳入政府综合执法部门;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三、关于《格尔木市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由市财政局关于《格尔木市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按照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审核同意后,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印发。

  四、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核监督工作的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核监督工作的请示》。

  五、关于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扶贫贷款项目可研编制的事宜

会议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扶贫贷款项目可研编制事宜的请示》。

  六、关于格尔木市智慧城市PPP项目“两评一方案”的事宜

会议决定,由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对智慧城市PPP项目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已实施的项目不再重复建设,未实施的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按照程序加快推进。

  七、关于《格尔木市旧货市场搬迁工作方案》的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西城区行委关于《格尔木市旧货市场搬迁工作方案》。由西城区行委负责,按照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印发。

  八、关于《格尔木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格尔木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按照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印发。 

  九、关于《格尔木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格尔木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由市交通运输局按照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印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出席:袁廷运 向 阳 赵宏升 张 玲 年 多 李小牛

   马建伟

   辛向东 郭静琳

列席:韩明成 徐潇鹤 杨中强 张 菊 海吉忠 杨鸣秀

   马耀明 尹剑云 张得财 王启基 赵文才 李宏伟

   齐 晖 巴特尔 杨云秀 王有胜 青 排 易竑炜

   李宗良 马玉海 柳建祖 马永红 娜仁花 王红芝

   高庆刚 张光华 吴福泉 李有红 喻青山 齐海军

   任 俊  马 驰  王树文 魏远基 王建平 王鸿宾

   贾 瑜 何素珍 岳全勋 刘兆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