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市政府召开市十四届人民政府2017年第7次(总第8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市委的安排部署上来,用好中央和省州有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快特色生物产业+扶贫产业园区建设,用产业项目带动扶贫,把“输血式”扶贫转变为“造血式”扶贫,确保年内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集中学习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对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金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三、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会议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各类隐患点整治力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坚持“四个一律”,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四、听取全市财政重点工作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关于今年上半年财政重点工作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汇报。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加强与省州厅局的沟通衔接,加大专项资金争取力度,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审计局牵头,进一步加强存量资金摸底调查工作,切实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严格债务管理规定,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凡是资金没有落实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开源节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五、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汇报
会议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新机遇,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六、研究《格尔木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关于《格尔木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按照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印发。
七、研究《格尔木市税收保障实施办法》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关于《格尔木市税收保障实施办法》,要求市财政局按照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印发。
八、研究在格尔木建立司法救助保险机制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建立司法救助保险机制。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有关事项,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理、合规。
九、研究《2017·中国青海格尔木昆仑文化旅游节活动方案》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市文体广电局关于《2017·中国青海格尔木昆仑文化旅游节活动方案》。市文体广电局按照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印发。
十、研究《格尔木市旅游业奖励扶持暂行办法》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市旅游局关于《格尔木市旅游业奖励扶持暂行办法》,市旅游局按照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印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出席:袁廷运 向 阳 张 玲 年 多 李小牛 李晓兵
马建伟
段相宏 赵绪成
列席:陈居建 韩明成 马永红 马耀明 李 明 杨中强
张 菊 张得财 赵文才 李宏伟 齐 晖 巴特尔
杨云秀 王有胜 青 排 易竑炜 李宗良 柳建祖
周延山 巩胜利 黄承毅 廖 鑫 娜仁花 王红芝
高庆刚 吴福泉 林小雨 刘宗旭 徐振杰 李有红
任 俊 马 驰 王树文 姜素华 朱晓丽 王建平
青 蓝 刘卫华 孟克那仁 何素珍 刘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