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政府
关于呈报2017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工作总结的报告
州政府:
现将《2017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报上,请审阅。
2018年1月22日
2017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
2017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法制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格尔木市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州系列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强化基础,务实创新,努力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做法和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政策措施。《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海西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施行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首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制度,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落实《纲要》和《方案》的执行力。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定《格尔木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格尔木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把重点任务细化为8个方面49项具体工作,逐一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构划出今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同时,坚持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中层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体系,不断加大考核分值权重,有效发挥牵引带动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切入点,以“放”激发市场活力,以“管”营造公平环境,以“服”提升办事效率。今年以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10项合并为4项,转为其他13项,暂缓实施40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01项。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开发布了83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核定政府部门权责清单5300项,较上年减少48项。商事制度改革、减证便民行动走在前列,“多证合一”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启动,14个部门的31项涉企证照事项“合一”,9月29日第一张“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发放。
(三)不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逐步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听证程序逐步规范。二是不断提高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法律顾问覆盖率,政府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制度建设、决策咨询、执法监督、案件代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先后审核法规规章、提供法律意见建议31条,出庭应诉3件。三是严把规范性内容合法关,审查规范性文件32件,合法性审查率均达100%,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规定,对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并上报州政府法制办备案,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今年以来,登记备案及公布规范性文件10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源头管理,不断创新机制、健全制度,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高效。持续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维护公共利益、群众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积极建立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规则,实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执法裁量基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严格执行执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满意度测评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对行政复议委员会、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法律顾问委员会、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等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和补充;二是强化行政调解工作,发挥行政调解的主体作用,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稳妥应对行政诉讼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调查、取证、办理期限和决定送达、案件归档等相关程序不断规范。今年以来,全市行政诉讼案件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件,应诉率为100%。三是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引导和支持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法得到保护和及时处理。今年以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8件,妥善处理102件。
(六)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印发《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格尔木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开展国家级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公布各类公开政府信息。以政府门户网站、《格尔木政报》、电子政务OA办公系统、电子政务内网为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的现代化、网络化建设不断加强,群众获得政务信息渠道不断拓宽。不断推行行政服务建设,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截止目前,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受理业务1925485万件、办理1913574件,办理率达99%。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项目234项,交易额为9.64亿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突出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行政决策、公共服务、行政执法五方面信息的公开。今年以来,电子政务平台累计录入规范性文件、政务信息15000条,网站访问量981534万人(次)。
(七)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各种方式、各种媒体,有重点、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培训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的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采取组织学习、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自学等方法,以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为主,以依法行政理论、工作实践、新颁布法律法规、案例分析、做法和经验介绍等为辅,学习依法行政新理念、新思想、新制度、新做法。今年以来,各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和学习150余次,组织和参加法制培训3次,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
回顾今年以来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进展较快,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同时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全社会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人员力量薄弱,但工作任务重,影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三是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个别行政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行政复议机构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受机构编制、工作经费等因素限制,制约了行政复议工作的深入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做到“四个坚持”,深刻把握“四个转变”,紧密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下一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
(八)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任务落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进一步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释放社会资源,持续激发大众创业活力。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在重点领域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持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整合,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社会治理“微创新”,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九)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积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异议审查、“三统一”、有效期等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有件不备、报备不及时、不规范、落实制度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十)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并网工作。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整合执法队伍,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制度、推行执法公示、推进文明执法、落实执法责任制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举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训班,对全市行政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同时,对各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纳入人事档案管理。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系统,实行“痕迹化”管理,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选任提供参考和依据。不断健全政府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和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完善内部审批制度,构建覆盖行政权力行使各个环节的内部监督体系。加强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注重社会舆论监督,畅通举报和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通过媒体等途径积极回应社情民意,提高行政机关与社会公众、新型传媒的互动能力。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十二)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发展征地拆迁、生态保护、劳资关系、交通肇事、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等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信息库,引入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评估监管工作,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成功率。在食药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行政复议实地调查力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提高行政复议透明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行为,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全省各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行“阳光信访”,最大限度减少信访积案存量,有效解决非正常上访特别是重复上访问题。
(十三)进一步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理念培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法治培训工作,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学法用法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及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