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格尔木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2018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各军(警)部队:
《格尔木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实施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28日
格尔木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8年度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消防安全能力和水平,根据《格尔木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2018年全市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和社会火灾防控水平为目标,以加强消防基础建设、能力建设、科技建设、机制建设为切入点,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覆盖城镇的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基本建立,火灾防控与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努力实现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青海省消防条例》和《格尔木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格政办〔2016〕181号)。
三、实施内容
(一)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1.落实政府消防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常务工作会议和重要议事日程,推动议军议警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坚持把消防工作与政府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
2.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监管责任。推动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全面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健全行业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合执法、工作交流和信息共享等机制,推动各行业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结合行业特点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民政、民族宗教事务、文体广电、卫生计划生育等行业管理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大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力度,做到联合执法常态化,信息互通常态化,年底开展检查验收。
3.落实基层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依托综治部门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街道(乡镇)健全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常态化开展网格排查和宣传教育。年底前,100%街道(乡镇)消防网格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继续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居民楼院明确消防楼院长,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年底前,100%社区全部创建达标。市公安局将消防工作纳入警务督查和年度考评范围,认真落实派出所五项基础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村居民住宅、“九小场所”消防管控,严防失控漏管。
4.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督促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和户籍化管理,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推动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测设备。继续在小旅馆、出租屋、合用场所等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报警装置。
(二)完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
5.建立重大火灾隐患研判预警机制。建立火灾隐患分析研判制度,每半年组织开展火灾形势综合分析评估,摸清重大火灾隐患底数,掌握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充分发挥消防中介机构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认定及整治指导作用。建立火灾隐患督改制度,按照重大火灾隐患的具体情况以及整改难易程度,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媒体等多种手段,推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6.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整合消防部门单一的检查模式,全面推动单位自检、联合检查、行业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并存的群防群治方式,进一步整合各部门的资源和优势,形成有效打击违反消防规定和减少火灾隐患的新型工作方法。全面推广社会单位开展消防设施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将消防安全信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
7.抓好单位基层监管工作。科学界定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列管单位,逐步建立“消防支队、大队、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四级消防监管体系。推动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评估、专职消防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督促化工企业、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更严格的火灾防控措施,完善消防设施和内部管理。
(三)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8.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紧盯格尔木市新区、藏青工业园区和老城区改造建设,推动公共消防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与城镇化同步推进。
9.推进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落实专兼职消防队员,配齐消防设施器材;鼓励大型企业建立车间微型消防站。加强微型消防站队员培训,督促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加强单位内部巡查检查和宣传教育,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发挥驻寺干部消防管理作用,推进寺院消防“一室一队伍一平台”建设。
10.规范社会消防力量。加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监督力度,督促落实每月报备、抽检和评价工作制度,严查违法违规执业行为,逐步规范全市范围内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1.固化“八进”消防宣传活动。以消防宣传“八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宣贯《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学校、农牧村、社区、寺院消防宣传,将消防知识纳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
12.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以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为载体,针对不同的时间节点、重要时段开展社会民众基础消防知识宣传普及和线上线下互动体验,定期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刊登播发消防宣传公益广告、滚动字幕或消防安全提示。每半年开展网格员、消防宣传大使、村警、驻寺干部集中培训,分批次开展行业部门、村(居)“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经理人、高层楼长及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群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3.拓宽创新特色宣传渠道。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知晓率为指导方向,找准宣传薄弱环节,补齐消防宣传模式短板,跨界融合创新驱动,结合城市人文、地域特色,致力打造以 “指尖消防、网络应用、媒体消防、消防街景”为中心的“体验式”消防宣传形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规划2018年度实施计划内容要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认真制定实施计划进度推进表,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效落实。
(二)严格考评奖惩。组织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实施计划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认真推进落实计划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通报表彰,对未按计划推进消防工作任务落实的单位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