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格尔木市2018年地震应急准备
和地震现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各军(警)部队:
《格尔木市2018年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和《格尔木市2018年地震现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2018年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14日
格尔木市2018年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切实做好地震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各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充分到位,突出风险防范,强化综合治理,落实灾前预防,统筹推进地震应急准备,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风险,根据国家和省、州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是防震减灾工作的根本宗旨”的理念,把全面推进应急准备工作作为根本要求,把推进协作联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把提升政府地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作为重大任务,在现有应急工作基础上,通过开展地震风险评估,因地制宜地分析地震重点危险源、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的实际情况,强化应急准备工作管理,完善地震应急准备机制,以明确责任、督促检查、保障服务为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降低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划,重点防范。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促并带头抓好责任分工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政府主导,协调有序。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重点区域、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应急准备各项工作。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地震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其办公室具体承担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坚持“防大灾、救大灾”,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切实搞好预案、队伍、物资、装备等准备,开展不同形式规模的地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的科学性、充分性。
(三)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地震应急准备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也要充分调动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力量,特别是志愿者队伍的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地震应急准备动员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预案准备。各行政委员会要高度重视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认真分析地域特点、人文环境、救灾能力、次生灾害等状况,修订完善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针对性强和可操作性强的专项应急预案。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次生灾害源、学校、医院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要统筹安排应急力量,科学部署应急资源,并根据本单位实际进行修订预案。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责任单位: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队伍准备。依托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武警青海总队驻格执勤支队等力量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专业救援装备,开展培训和演练,加强队伍灾情获取、快速机动、搜索救援和后勤保障能力;交通运输、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部门要加强公共设施抗震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保障队伍。各类抢险救援队伍要建立完善统一指挥、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全市应对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的能力。(责任单位: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技术准备。配合省地震局检测中心负责更新完善格尔木市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格尔木市自然条件、行政区划、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建筑物类型、救援力量分布等情况,搜集学校、医院、企业、大型工程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及时更新维护数据内容。(责任单位:各行政委员会,市地震局)
(四)地震灾情信息速报与发布准备。
1. 建立地震灾害速报人员网格,每个乡镇、村庄、社区要确定一名地震灾情速报员,完善地震灾情速报制度,规范灾情速报程序。同时要注重充分发挥民政、公安、卫生计生系统的优势,加强合作,拓展灾情速报渠道,确保灾情及时上报。(责任单位:各行政委员会,市地震局)
2. 按照《青海省地震局新闻宣传工作暂行规定》和《青海省地震局地震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方案》,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专业人员及时、快速、权威、正确的发布震情与灾情、应急与救援等动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责任单位: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进一步落实应急工作检查制度。
1. 开展震害风险排查及对策研究。对城乡现有危旧房屋进行排查鉴定;对水库、水电站、堤坝等开展险情排查、危险评估和除险加固,预测危险隐患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排查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排放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学生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重点排查农牧区学校);检查维护老化受损电路设备和易受损部位,确保应急电源发挥作用;检查维护信道和信号塔安全,确保应急通信设备完好;排查城镇供气和供排水系统,及时调整燃气输配运行方式,隔离故障区域,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保证燃气主管网安全;交通部门负责排查道路、桥涵的疏通和维护,组织提供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协助对公路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控和紧急处置,做好交通管制、车辆通行证的发放等;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急调查,分析论证地质灾害成因、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对策措施,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制定相应措施和专项应急处置方案。(责任单位: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 完善地震应急准备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抗震救灾物资储备和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加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机制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应急救助工作,在受灾村镇、街道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根据民政部门灾情统计上报情况,及时安排受灾民众所需救助物资,并提出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及时调配救灾帐篷及救济物资,确保灾民有临时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饮用水喝;民政、发展改革、卫生计生、地震、教育等部门要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和调用机制,制定专项应急处置方案。(责任单位: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要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有效、保障有力”要求,加强全市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七)严格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积极做好重要节点、重要时段的地震安全保障工作,针对重要节点制订相关保障方案,实行特殊时段、重要节假日有领导带班的24小时地震应急值班制度、通信24小时畅通和异常零报告制度。加强与省地震局监测预报中心、格尔木地震台站的联系,保证短信发送平台应用与维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通报周边地区震情,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地上传下达,根据检测工作情况提出应对措施,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八)加强地震重点监防御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在全市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组织做好震情跟踪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观测以及群测群防工作,研究制定相关部门联动、相互配合的现场工作制度,准备地震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地震应急演练工作,排除地震可能造成的隐患和危险,确保群众财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重要性,把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一并统筹规划、一并部署落实、一并督导检查,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要认真制定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措施和专项应对处置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各部门、各单位务于5月30日前,将应急准备工作方案或地震应急预案报送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系人:李淑玲;联系电话:0979—8498603;邮箱:5745683351@qq.com)。
格尔木市2018年地震现场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地震现场应急准备工作,从组织机构、人员和车辆、责任部门、响应分类和工作职责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根据《地震现场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指挥机构的名称。成立的现场指挥机构名称为:“XX·XX(时间)XX(地点)XX级地震现场指挥部”。
(二)机构人员与职责。
1. 地震现场指挥部。
指 挥 长:市地震局主要负责同志
副指挥长:市民政局负责同志
成 员:各行政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格尔木地震台相关负责同志。
地震现场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灾害调查评估、地震现场流动观测组、通信保障组。
(1)后勤保障组。
组 长:市民政局负责同志
成 员:市地震局工作人员
职 责:协调地震现场指挥部各项工作;及时收集现场工作信息,按规定上报灾情;编发现场工作简报;开展现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协助有关部门接受和安排省内外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负责组织、协调媒体采访;负责地震现场工作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等。
(2)灾害调查评估组。
组 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同志
成 员:各行政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震局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
职 责:组织完成地震现场的地震灾害损失调查和评估、科学考察、建筑物安全鉴定等工作。
(3)地震现场流动观测组。
组 长:格尔木地震台负责同志
成 员:市地震局工作人员
职 责:开展地震现场流动监测工作;根据震情需要调整震区监测密度和检测手段;负责尽快修复震区受损地震监测台(点)的检测设备。
(4)通信保障组。
组 长:市地震局负责同志
成 员:市公安局相关人员
职 责:确保地震应急通讯设备正常工作;负责搭建各种通讯平台,为现场应急工作提供通讯保障。
二、车辆保障
青H—88657及临时安排的应急车辆。
三、调度部门
人员调度部门:市地震局。
执行部门:现场工作队各工作组。
车辆调度部门:后勤保障组。
四、分类响应
(一)IV级响应。
主要应对4.0—4.9级地震,由后勤保障组统筹调派人员和车辆,地震现场流动观测组及时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二)III级响应。
主要应对5.0—5.9级地震,由后勤保障组统筹调派人员和车辆,地震现场流动观测组和灾害调查评估组及时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三)II级响应。
主要应对6.0—6.9级地震,地震现场工作组及时开展地震应急响应工作。主要承担地震流动监测、震情调查、指挥协调等现场应急工作。
(四)I级响应。
主要应对7.0级以上地震,地震现场工作组及时开展地震应急响应工作。主要承担地震流动监测、震情调查、指挥协调、科学考察、烈度评定、信息汇总、通信保障等现场应急工作。
(五)根据震情需要,如需增援,由市政府请求州政府安排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增援。
五、工作纪律
(一)严格统一指挥制度,一切行动听指挥,服从统一调度和安排,科学、规范地开展工作。
(二)严格信息报告制度,灾区现场调查、观测人员,每日要按照预定时间,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情况。
(三)严格震情发布制度,震情信息由指挥部统一对外发布。
(四)严格新闻采访制度,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其他人员协助采访,须报告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经过允许或批准后方可接受采访。
(五)严格资料汇交制度,现场应急工作队员在灾区所取得的数据、音像、记录等资料,需汇交到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组。
(六)严格工作纪律,工作中不得向当地部门提出工作额外的要求。
(七)严格民族宗教纪律,开展现场应急工作需尊重当地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八)严格组织纪律,未经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工作队员不得擅自离开地震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