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格尔木市贯彻落实省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
《格尔木市贯彻落实省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12日
格尔木市贯彻落实省州开展“百日攻坚”
行动责任分工方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之年。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8〕19号)、《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18〕26号)精神,现就贯彻落实省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责任分工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一)总体要求。
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十三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字当头、改字为重、攻字不懈、民字在心,进一步树牢攻坚意识、聚焦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一项目标任务一项目标任务抓好落实,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向前推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度践行“四个扎扎实实”和“四个转变”、“六个着力”,以“21357”总体要求为主基调,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牵头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2. 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搭建供需平台,面向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东城区行委、西城区行委、察尔汗行委
3. 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三)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小康强基固本。
4. 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性债务督查检查工作,严格落实《青海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加强政府性债务统计分析,实施政府性债务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格尔木投资控股公司
5. 细化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做好年度扶贫项目选择、方案批复和公示公告等工作,力争全面开工,并逐级完成报备。做好年度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健康扶贫,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冬季暖心服务活动”,落实“送医送药送健康”政策,做好义诊、大病救治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6. 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做好落实《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相关工作,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按时限要求推进有关任务。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7. 做好河长制中期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完善“一河一策”方案。争取中央水利投资,加快投资分解下达进度,一季度完成州定投资任务。制定年度水利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抓早抓实前期工作,加快审查审批进度,确保适时开复工。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
(四)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
8. 围绕三江源生态与高原农牧业、藏药新药开发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方向谋划项目,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积极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及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新增一批企业加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库。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9. 开展“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引领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建立完善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10. 着力培育实用技能人才,依托青海省农村牧区信息化主动服务平台,开展农牧业信息主动推送服务和科技培训,开展“三区”科技人才和科技特派员培训工作。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 抓好中小企业培育,分解落实年度培育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一企一策”培育机制。落实《中国制造2025青海行动方案》年度任务,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抓好制造业升级发展。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
12. 开展房地产住房租赁市场调研,形成调研成果,密切跟踪、监测房地产开发投资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格尔木盐湖城投资开发公司
13. 推进重点企业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工作,推动盐湖股份实施综合改革。
牵头单位: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14. 持续推进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开展电力直购,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各项“降成本”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科学精准施策,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15. 制定全年投资目标责任和重点项目责任计划,汇总2018年新增重大前期项目,并分解年度投资目标责任计划。分解下达一般性工业投资目标任务,做好项目开工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力稳定工业投资。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教育局、财政局
16. 落实《2018年度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组织申报国家贷款贴息资金,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制定《青海省藏医药产业战略发展指导意见》,确定2018年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盐湖资源开采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
牵头单位: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7. 以打造“四个千亿”产业为重点,谋划一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做实项目前期,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开复工建设,力争上半年项目开复工达到50%以上。组织开展特色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新药创制等研发。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环境保护局
18. 争取做好省级地勘基金项目安排,将勘查项目重点部署在格尔木及周边地区。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19. 强化运行协调服务,督促企业及早安排复工复产计划;落实《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方案》《2018年全省直接融资目标任务分工方案》《2018年上下游产业对接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 推进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继续推广实施一批冷链物流试点项目。在快消品、农产品、电子商务等领域开展标准化托盘推广应用,落实《青海省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行动计划》。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21. 实施“三品”专项行动,制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成长计划,推进2017年示范县项目建设工作,加强与阿里、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对接,积极做好“天猫原产地商品官方旗舰店”建设的前期筹备工作。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22. 推进“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计划,加快农牧区改水改厕步伐。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
(六)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步伐,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
23. 推进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计划,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监察全覆盖;引导企业对标达标,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效率。推进节能“双控”工作。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环境保护局、统计局
24. 深化空间规划体制改革,将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充分纳入空间规划,探索协同编制空间规划的路径和模式。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
25. 落实和深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监管、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生态补偿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林业局
26. 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继续协调有关基础数据,开展规划、重点项目的对接。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 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落实《青海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经费保障和资产划转配置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
28. 推进三江源二期、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林业局
29. 分解下达2018年退牧还草、三江源二期工程建设任务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完成2017年生态管护员绩效考核工作。推动《退化草地恢复与保护技术示范》项目实施。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林业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
30.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推进项目建设,争取试点项目后续资金的支持。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水利局、林业局
31. 落实《青海省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国土绿化任务,编制营造林工程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做好地块落实、种苗调运等春季造林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六)聚焦社会主要矛盾,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32. 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清单,实施民生项目工程,全面落实关于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等四项民生指标标准。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
33. 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做好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集中开展就业帮扶,促进实现就业。启动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及困难群体帮扶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
34. 落实第一批学前教育建设资金、“全面改薄”第一批项目资金,持续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做好“控辍保学”督导检查工作。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5. 确定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名单,落实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争取落实国家2018年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推进全市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融合发展项目落地,完成“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播电视器材配置合同的签订,力争完成藏区数字音频广播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工作。
牵头单位: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6. 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试点工作。落实《青海省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主动衔接省有关部门,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37. 落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启动“三级联创”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38. 继续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开展“送医保入户服务月”活动,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深入推进医疗保险扶贫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全部参保、倾斜性医保政策全面落实,推进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9. 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做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年之家建设项目的筛选、甄别、资金争取等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残疾人联合会
40. 落实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抓紧落实征地拆迁、规划设计、资金筹集等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1. 继续推进“菜篮子”工程,开展设施温棚种植情况督查,加强蔬菜生产区质量安全检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和市场监管工作,做好稳价保供工作,加大蔬菜、禽蛋、水产品的调运力度,增加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量,满足群众消费需求。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42. 做好节日以及敏感期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突出抓好维稳督导检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宗教活动审批管理等重点工作,推进“精神脱贫”试点前期调研工作,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以及民族文化传承等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工作。
牵头单位:市民宗教事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43. 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管控,强化风险评估、排查预警、源头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戒毒系统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重视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和矛盾纠纷的处置。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信访局
44. 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大型活动安全工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45. 落实《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各类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核查、评估、上报工作。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和救灾款物使用情况检查工作,及时补充救灾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备。做好公路养护保通工作,不断完善交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地震局、气象局
46.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维护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加大对各级各类巡查、督查、督导和自查通报的问题隐患整改力度,强化对问题隐患的复查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47. 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做好食药问题整治工作,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抓好“1+8”双创工作,确保全市食药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九)抓好城乡区域统筹,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
48. 做好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前期工作,抓好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9. 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审工作。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工作。开展休闲观光农牧业基地创建,完成休闲观光农牧业基地筛选工作。做好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藏高原牦牛高效安全养殖技术应用与示范”重点专项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林业局、旅游局
50. 完善农牧区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和农牧区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深化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扩大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启动农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启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制定2018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扶持方案。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开展全市村集体经济调查摸底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及开发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1. 安排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加快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建设与改造农村电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高原美丽乡村的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海西电力公司
52. 推进农牧民培育工程,积极争取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财政切块资金,力争完成省定培训任务。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队伍的培养,完成农牧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申报第三批青海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做好基层骨干农技人员脱产培训工作。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3. 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
54. 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以国家级“城市双修”试点为契机,加快编制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林业局
(十)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奋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55. 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信用评价结果运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做好“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三项任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地震局
56.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好全面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和公司治理工作,理顺国资监管机构与两类公司的权责边界,支持资本投资公司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整合等,投资和发展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工作,探索建立激发企业活力工作机制。加强国企党建工作。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57. 做好2017年青洽会签约项目落地工作,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工作,抓好今年青洽会前期筹备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
58. 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完善“找得着、用得起、有保证”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提升服务承载能力。完成2017年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审查、专家评审、公开公示及资金下达等各项工作。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监管,切实提高基金投资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攻坚就是要“打硬仗”“啃硬骨头”。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定完成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不动摇,强化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落实抓推进,强化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开展好攻坚行动,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尽快把年度目标任务细化为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每项工作都动起来、干起来,早启动、早推进、早落实。
(二)提升行政效能。要切实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和主动性,始终把过程与结果结合起来,把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实干之风,严格落实“710”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任务、列出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表,以时间倒逼进度,干工作抓铁留痕,抓落实掷地有声,抓紧每一天干好每一天,抓牢每件事干好每件事,一步一个脚印推动工作落实。
(三)严格督查考核。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充分应用好“710”工作制度和政务督办系统平台,采取专项督查、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全程跟踪问效、督办落实,在督查中不断了解掌握新情况,分析研判新问题,推动解决新问题,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层层传导好压力、级级落实好责任,强化激励和惩戒机制,切实把干部的精力集中到抓落实促工作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