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政府
关于格尔木骐焱商贸有限公司察尔汗盐桥
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用地审查意见的
批 复
市国土资源局:
报来《关于格尔木骐焱商贸有限公司察尔汗盐桥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用地审查意见的请示》(格国土资〔2018〕253号)收悉。根据市土地管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第8次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格尔木市察尔汗行委盐湖西路南侧,总面积0.70979公顷国有未利用土地,以出让方式供地,用于格尔木骐焱商贸有限公司察尔汗盐桥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用地。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手续。
2018年5月31日 |